第二百三十二章:毒丸计划(求订阅、求全订)-《重生之经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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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婧雯和赵敏都郑重地点头,凌云这才带着她们往律所走去。

    这家律所是春节时凌云在港城咨询公司注册相关事宜的那家律所,主办的大律师还记得这个出手豪爽的少年。

    凌云今天来并不是咨询软件的版权专利的,而是来设置普拉斯资本的股权架构和公司章程的。

    大律姓林,有个奇怪的英文名。是这间律所的合伙人。

    凌云懒得听他叨叨,直接把自己的来意说了一下。

    一是无偿赠予杨采薇2%的普拉斯资本的股权。股权过户事宜由律所代理进行。

    第二:律所代理自己在开曼群岛注册四间公司,合计持有普拉斯资本的98%的股权。

    具体每间公司的持股比例数分别为25%、25%、24%、24%。凌云作为自然人股东,彻底从普拉斯资本退出。

    最后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凌云要在普拉斯资本的公司章程里设置隐藏条款,实施“毒丸计划”。即当普拉斯资本在遭到敌意收购时,如果凌云对普拉斯资本即将失去控制权那么普拉斯资本以象征性1美元的价格授予凌云100亿股普通股,确保凌云对公司的控制。

    这一条款属于隐藏条款,在不触发条件时不启动。“毒丸计划”条款属于永不可撤销条款。

    所有的委托即时生效,凌云先生指定赵敏小姐代理自己提交各种文件。

    普拉斯资本聘请林律师为公司的法务团队的最高负责人,法务团队应当包含熟悉世界通行的公司法、专利法等法律专业人才。必要时可以聘请全世界任何一家律所作为补充力量。

    法务团队只对凌云先生一人负责,相关工作事宜只向凌云一人汇报。

    至于法务团队的报酬,由林律师决定,林律师的起薪是300万美刀/年。普拉斯资本确保法务团队每年的总经费不低于1000万美刀。

    林律师已经乐得见牙不见齿了。今天出门的时候发现口袋里塞了条不知道是谁的红色蕾丝内裤。果然好事连连,鸿运当头了。

    林律师恨不得现在就把那条还有这一股不明味道的红内裤套在头上下楼裸奔三条街。

    他决定回去把这条红内裤供起来。

    至于凌云,哦,不对,是凌爸爸。凌爸爸那绝对是亲爸爸,林律师在内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无限忠诚于自己的凌爸爸。

    凌云又交代了几句林律师尽快组建法务团队,以后法务团队要派人去普拉斯资本坐班的,审查各项业务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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